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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城县龙岗乡卫生院招聘护理人员1名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纪违法记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热爱卫生事业,身体健康,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服从工作安排及科间调配,作风扎实,具有较强的责任心。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3.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且未作出处理决定的;或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三)岗位、专业要求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专业及资格要求

学历要求

备注


护理

1
护理及助产专业、相关资格证优先

中专或以上

年龄18-35岁

二、报名资料

即日起有意向者凡符合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的人员,提供本人简历、2张照片、身份证、毕业证、相关资格证的原件与复印件至龙岗乡卫生院门诊三楼办公室报名,招满为止。

三、聘用

卫生院将通过院务会成员“择优”讨论拟聘人选,并向卫健委汇报后,再向社会公布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试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合格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四、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实行一年一签,聘用期间工资、福利、社保等待遇,按照《龙岗乡卫生院编外人员管理规定》执行。

应聘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院长

电 话:0797-5788032

手 机:1369845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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