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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下半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梅州市林业局下属事业单位资格审核公告

根据《梅州市事业单位2023年下半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的要求,现将我局下属事业单位资格审核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核要求

面试前,将对面试对象是否符合《梅州市事业单位2023年下半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基本条件及报考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入围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发现应聘人员存在不符合招聘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的,或存在填写虚假信息、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形的,将按规定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核对象

从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核对象,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并列,不足比例的,按笔试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入围资格审核人选。具体名单详见附件《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三、资格审核时间

2024年1月15日(星期一):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

四、资格审核地点及联系电话

梅州市林业局人事科(梅州市梅江区彬芳大道129号705室);联系电话0753-2255879。

五、资格审核需提交如下材料

(一)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壹式叁份,在报名系统中用A4纸双面打印,并由本人用钢笔或签字笔签名。(建议彩色打印,信息提前检查和更正)

(三)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正反两面复印件一份。

(四)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需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五)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提供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单位证明需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截止之日止开具的方为有效;

(六)国内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以非最高学历报考的,须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以非最高学历报考的,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应聘人员以非最高学历报考的,须于面试资格审核前取得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六、递补资格审核

如出现资格审核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审核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依次递补资格审核人员。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出现递补时能及时联系,如联系不上的,视为放弃递补资格。

七、资格审核合格者参加面试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请考生近期密切留意我局网站上发布的面试公告。

附件:入围面试人员名单.pdf

梅州市林业局

2024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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