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选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的通知》(连农局〔2023〕338号 )文件要求,面向我县从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和业务指导工作的人员、优秀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家庭农场主、社会化服务组织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业乡土专家、种养能手、农技员以及从事农业农村研究的专家和学者选聘一批县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经个人提出申请、各乡镇及农业农村局审核并推荐,现对拟聘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64名(见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连江县农业农村局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站反映,反映问题须客观真实,反映人需用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
公示时间:2024年1月5日——2024年1月12日
监督电话:0591-26212882
附件:连江县第一批拟聘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信息情况表
连江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