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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京山市面向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专项招聘事业编制人员体检考察公告

根据《2023年度京山市面向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专项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要求,为做好2023年京山市面向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专项招聘事业编制人员体检考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工作

(一)体检对象

根据招聘计划,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及地点

定于2024年1月10日(星期三)进行体检。参加体检的考生于1月10日上午8:00准时到京山市人社局一楼(交通路26号)集合,统一前往指定医院体检。

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

(四)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须带本人身份证、近期2寸免冠彩色登记照片1张。

2.考生集中后,将通信工具关闭交工作人员集中保管,体检时严禁使用手机,否则,按违纪处理。

3.为准确真实反映受检者身体的真实情况,考生近段时间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抽烟不饮酒,避免剧烈活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包括水、饮料)。

4.考生本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5.参加体检的考生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回答有关询问,并按规定的体检项目依次进行检查,不得漏项、漏检;对隐瞒病史、弄虚作假或冒名顶替的考生,不予聘用。

6.组织体检的工作人员和体检医务人员,凡与受检人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关系的,必须回避。考生不得与医务人员发生争执,不得向医生和工作人员打听体检结果。未经同意,不得擅自离开体检区域单独活动。

二、考察工作

体检结束后,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考察工作于2024年1月13日前完成,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联系电话:0724-7226990(市人社局事业股)

附件:2023年京山市面向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专项招聘事业编制人员体检考察人员名单.docx

中共京山市委组织部

京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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