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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温州市洞头区国有企业第二轮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用公示(四)

根据《2023年温州市洞头区国有企业第二轮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经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拟聘用下列1名人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

1.公示时间从2024年1月9日起到2024年1月15日止,共7天。

2.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实事求是地向区纪委区监委、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邮戳为准。

3.公示联系科室和受理电话: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63483414;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63361022。

2023年温州市洞头区国有企业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拟聘用公示名单(四)

序号

招聘单位

招聘职位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毕业院校及专业

学历/学位

备注

1

温州市洞头全域旅游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工程管理(0201)

杨舟

1997.06

江苏科技大学

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

本科/学士


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202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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