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鞍山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的公告》有关规定,即日起对体检、考察合格的2名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自2024年1月9日起至2024年1月17日止,请社会各界广泛监督。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 姓名 | 报考岗位 | 考核成绩 |
1 | 陈则旭 | 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教师(二) | 83.4 |
2 | 李永凡 |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教师(三) | 85 |
如对拟聘用人员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24年1月17日前署实名向有关部门反映。
监督电话:
鞍山师范学院人事处:0412-2960868
鞍山师范学院纪检监察室:0412-2962668
鞍山师范学院
二〇二四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