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健康东阳”建设,加大人才招聘力度,根据我市医疗卫生实际,现面向2024届毕业生招聘11名卫技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较强的沟通能力。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一定的实践操作能力。
(二)其他条件
1.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9日以后出生)。
2.需为普通高校2024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招聘对象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3.服务期不低于5年(不含规培时间)。
4.基层医学定向培养生不列入报考范围。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1.招聘岗位、人数、专业要求详见《东阳市卫健系统面向2024届优秀毕业生招聘卫技人员自主招聘计划(二)》(附件1)。
2.招聘专业由主管部门及单位负责解释。
3.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重复报名者责任自负。
三、发布信息
在东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ongyang.gov.cn/)发布招聘公告。
四、报名方式、报名时间
1.报名方式: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线下报名。
(1)网上报名:填好《报名登记表》(附件2)和本人身份证、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及能证明个人学识能力的其他材料打包压缩后发送至各招聘医院邮箱,发送标题格式为:应聘XX岗位+姓名。
(2)线下报名:各招聘单位人事科。
2.报名地址、邮箱、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东阳市人民医院(吴宁西路60号东阳市人民医院行政楼5楼人事科),联系人:童老师,0579-86856756、0579-86856005,邮箱zjdyyyrsk@163.com;
东阳市人民医院巍山分院(东阳市巍山镇健康路28号东阳市人民医院巍山分院人事科),联系人:郭老师, 13868931177,邮箱:guohaoshui@126.com;
3.报名时间:
网上、线下报名: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年1月16日17:00。
五、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1.报名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所在院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原件须所在高校盖章有效);
3.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毕业生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4.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
5.能证明个人学识能力的其他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取得时间截止到2024年1月9日;
6.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
7.《报名登记表》。
六、资格审核
1.网上报名的:招聘单位将根据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对应聘人员网上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电话通知参加考试,报名人员接到电话通知后在考试现场提交纸质的报名资料。
2.线下报名的:招聘单位将根据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对应聘人员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电话通知参加考试。
七、考试考核
考试采用百分制,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50%。若总成绩相等,则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需进行加试。
1.笔试、面试内容为相应专业知识(不指定复习资料)
按照招聘岗位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1﹕5(不足此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者,不得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2.各招聘岗位设置总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3.对总成绩达到最低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招聘单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按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当场与考生签订就业协议书。
八、体检及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依次确定体检人员、考察人员。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按人社部、原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2.考察
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或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录是否录用的依据。
九、公示及聘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东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毕业报到时须提供规定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方可办理录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逾期视同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2024届毕业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无效。
1.在校期间受过行政处分至毕业时未撤销的;
2.2024年7月31日前不能提供规定学历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的。
十、其他事项
1.被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管理,按规定实行卫生行业执业准入制度,3年内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的,由用人单位解聘。
2.签订协议后放弃聘用或在我市从事医疗卫生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5年(不含规培时间)申请调动、辞职等,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3.本次招聘工作坚持“两公开一监督”原则,严格掌握条件和操作程序,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监督,做到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严禁徇私舞弊,对违反纪律的人和事按规定严肃处理。监督电话:0579-86655803。
4.本公告由东阳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阳市卫生健康局共同研究决定。
5.咨询电话和联系人见报名联系电话。
附件1:东阳市卫健系统面向2024届优秀毕业生招聘卫技人员自主招聘计划(二).docx
附件2:报名登记表.docx
东阳市卫生健康局
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