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充分就业,同时解决单位岗位需求,根据《黑龙江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黑人社规[2020]3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援助工作的通知》(伊人社函[2021]563号),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遵循嘉荫县公益性岗位总体要求,按照“按需设岗、以岗聘任、有序退岗”的原则,以就业困难人员为重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愿申报,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二)名下不能有盈利性资产(车库、车、营业执照、挂靠企业缴纳社保),无低保;
(三)年龄:男性60周岁以内(1964年8月1日以后出生);
女性55周岁以内(1969年8月1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嘉荫县城镇户籍或嘉荫县常住地证明;
(五)提供失业证(由人社局开具)、困难认证(由所在社区开具)。
三、招聘岗位
(一)招聘岗位:保洁员。
四、岗位待遇
正式聘用后签订劳动合同,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工资标准1450元,社会保险补贴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不包含个人应缴部分)。
五、服务期限
原则上公益性岗位期限不超过三年,每年签订一次劳动合同。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和地点:应聘者携带身份证、户口(常住证明)、困难认证、失业证,二寸蓝底照片2张,到嘉荫县疾控中心办公室填写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
(二)公示:拟聘用人员由嘉荫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审核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用人单位与本人办理聘用手续并报送嘉荫县人社局备案。
七、咨询电话
报名地点:嘉荫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二楼办公室
联系人:李菁菁
联系电话:186458785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