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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滁州市2023年乡镇机关公务员专项招考体检结果的通知(一)

根据《滁州市2023年乡镇机关公务员专项招考工作实施方案》规定,现将体检结果(见附件)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合格的报考者进入考察程序,相关事项由招录机关通知。

二、体检结果为“补检”的报考者,检查时间另行安排,具体以电话通知为准。

三、体检结果为“不合格”的报考者,可于结果公布之日起7日内递交书面复检申请,择日安排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请所有考生保持电话畅通。

考务政策咨询电话:0550-3022415

监督举报电话:0550-3024303

附件:滁州市2023年乡镇机关公务员专项招考体检结果(一)

滁州市公务员局

2023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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