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公安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视频侦查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按计划名额招聘原则;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实行聘用制原则。
二、招聘人数
此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视频侦查工作人员8名,限男性。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品行端正,服从组织调配和安排;
3、年满18周岁(2005年12月31日前出生)以上, 30周岁(1993年12月31日后出生)以下;男性身高165CM以上;
4、身心健康,无抑郁症等重大心理疾患,体型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纹身,无重度平跖足,双侧矫正视力须达到4.8以上;
5、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6、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工作能力和条件;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体能素质;
8、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和公安司法类院校毕业生优先录用。
四、不得报名的情形: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在事业单位或从事辅警被辞退的;
5、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的;
6、受党纪、政务处分仍在影响期的;
7、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或有吸毒史的;
8、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有抑郁症、纹身、口吃、重听、重度平趾足、色盲、癫痫、心脏病、心血管病、传染性疾病及其它严重疾病的;
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的程序择优聘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9日至2024年1月19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吉水县公安局刑事警察大队301室(文峰镇龙华中大道130号原老公安局)。
3、联系电话:0796-7103587或18827798632(陈警官)。
4、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均可报名,报名时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党员证件、征信报告等原件并附复印件(各1份),近期两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1张(背面注明姓名),到现场报名并填写《吉水县公安局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面试
由县公安局组织面试。面试内容包括吉水县域行政划分、县城街巷小区熟悉程度、计算机操作等。
(四)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内容:
俯卧撑、1000米跑;
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体能测试结束后,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标准,组织入闱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自愿放弃体检或者体检不合格者,予以淘汰。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
(六)政审
体检结束后,组织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政审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进行,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本人及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历史及现实表现等情况。
政审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七)培训和聘用
聘用的视频侦查工作人员统一由县公安局刑事警察大队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合格的,安排上岗,并签订用工合同。
六、工资待遇和管理方式
1、聘用的工作人员基本工资经费纳入县财政保障体系;
2、聘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工资2600(含社保个人缴纳部分)。试用期满后统一配发制式服装,月总收入不低于3100元(含基本工资2600元、绩效500元、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等)。
3、聘用的视频侦查工作人员由县公安局刑事警察大队统一负责日常管理。
吉水县公安局
202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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