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关于招聘后勤管理处综合办公室职员综合面试成绩和体检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关于招聘后勤管理处综合办公室职员的公告》,学校于2023年11月6日进行了综合面试,现将考生综合面试成绩及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综合面试成绩和体检人员名单
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聘后勤管理处综合办公室职员综合面试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有关事项
(一)体检时间
2023年11月7日(星期二)
(二)参加体检考生集合的时间和地点
集合时间:2023年11月7日(星期二)早上8:30
集合地点:绵阳市越王楼正门口(绵阳市游仙区剑南路东段326号)
集合后,统一由学校工作人员带领至医院,过时未到达集合地点报到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
(四)费用标准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考生承担,预计每人400元左右。
(五)注意事项
1.考生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近期2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
2.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勿食用过于油腻、高糖分的食物,避免剧烈运动。
3.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水、禁食8-12小时。
4.女性受检者生理期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六)复检
体检结果将在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公告,请考生及时登录网站查看公告。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一次。要求复检的,应在体检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复检申请送交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后勤管理处(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教育园区教育西路16号,电话:0816-2745839、18608165411)。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医院出具的结论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检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体检结果以初检医院出具的结论为准。
(七)纪律要求
考生在体检中要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一是体检必须由本人参加,凡找他人代检的考生,一经发现或经举报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二是参加体检时,考生不能携带和使用手机等通信工具,已带的须关闭电源并交予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违规携带使用通信工具,情节严重的,取消聘用资格。三是要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经体检医师提醒在规定时间仍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四是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对于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未如实填写相关信息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八)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姚老师,联系电话:18608165411
附件: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聘后勤管理处综合办公室职员综合面试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