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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师范大学关于开展教师高级岗位特别聘任的通知

校内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学校“两条主线、一个根本、一个关键”发展策略,聚焦人才和队伍建设根本,提高学校学术地位和竞争实力,经学校研究决定,拟继续开展教师高级岗位特别聘任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相关学科中青年教学科研人员。

二、岗位设置类型和数量

本次进行的教师特别聘任高级岗位为以下两类:教授、副教授。岗位设置数量见附件1。

三、遴选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师德高尚,品行端正、作风严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二)具有国际化的学术背景和视野。

(三)研究方向明确稳定,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已取得本学科领域公认的高水平的业绩成果。

(四)教授原则上理工科不超过40周岁,人文社科不超过45周岁;副教授原则上理工科不超过35周岁,人文社科不超过40周岁。具有特别贡献或突出业绩者,经学校研究,可适当放宽。

四、评聘程序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填写《陕西师范大学教师特别聘任岗位申报表》(附件2),提交至所在单位。

(二)资格审核。单位对申报人进行资格审核;二级党委(党总支)对申报人思想政治、师德师风等情况进行考核,经党委教师工作部审核,并出具思想政治鉴定意见。

(三)单位推荐。所在单位学术委员会进行评议,单位党政联席会议研究,进行师德师风审核,在岗位设置数量范围内推荐并公示不少于三天。

(四)同行评议。学校审核并组织校外同行专家进行学术评议,其中,正高由学校组织评议,副高由各单位组织评议。

(五)学校审定。学校会议研究审定。

(六)签约聘用。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岗位聘任合同。

五、报送材料

(一)《陕西师范大学教师特别聘任岗位申报表》(电子版及纸质版一份)。

(二)申报特别聘任正高职务人员任现职以来三项代表性成果(电子版)。

(三)《各单位申报特别聘任岗位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附件3,电子版及纸质版一份)。

(四)《思想政治鉴定》(经党委教师工作部审核)

请申报人所在单位安排专人将以上材料于2024年1月17日(星期三)17:30前报送至人力资源部师资科(校务楼404室),电子版发送至shizike@snnu.edu.cn

六、其他事项

(一)请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将教师高级岗位特别聘任的相关政策及时传达给本单位全体教职工。

(二)推荐过程中坚持师德高尚、品行端正、业绩突出、潜力巨大的原则,精心组织选拔,遴选优秀中青年人才至高级岗位,为其发展创造条件、搭建平台,促进其快速成长。

(三)对于特别聘任至高级岗位的教师,管理考核工作按学校教师高级岗位特别聘任相关办法执行。

联系人:张思琦 于维

联系电话:85310357

人力资源部

2024年1月11日

附件:1.特别聘任高级岗位设置数量.xls

附件:2.陕西师范大学教师特别聘任岗位申报表.doc

附件:3.各单位申报特聘岗位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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