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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现场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湖南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就湖南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现场资格复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对象

1、时间:

2024年1月20日—21日9:00至17:00

2、地点:

湖南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德远楼624房间

3、对象:

序号报考岗位准考证号姓名备注
1A1骨干教师/宋月红
2A1骨干教师/刘赞辉
3A1骨干教师/方颖
4B1专任教师20240110602李曼
5B1专任教师20240110515夏腾
6B1专任教师20240110607纪漫
7B1专任教师20240110529杨鹏
8B1专任教师20240110512颜昌泽
9B1专任教师20240110522龙金涛
10B2专任教师20240110702徐婉瑜
11B2专任教师20240110706李美霞
12B2专任教师20240110712黄丽芳
13B3专任教师20240110719肖河
14B4专任教师20240110722张正红
15B4专任教师20240110723李战
16B5专任教师20240110809杨晶晶
17B5专任教师20240110807罗聪
18B8专任教师20240110810黄楚
19B8专任教师20240110815刘特溢
20B9专任教师20240110817毛莉莎
21B9专任教师20240110816刘淑龙
22B9专任教师20240110818刘惠敏
23B11专任教师20240110112谭慧中
24B11专任教师20240110104潘斯佳
25B11专任教师20240110110刘慧
26B12专任教师20240110116肖紫润
27B12专任教师20240110115刘锦
28B12专任教师20240110122王月
29B13专任教师20240110203陈栋
30B14专任教师20240110226张宇星
31B14专任教师20240110208陈莹
32B14专任教师20240110222王佩
33B15专任教师20240110330胡延鹤
34B15专任教师20240110320李炳林
35B15专任教师20240110329郑静娴
36B15专任教师20240110403李金宝
37B15专任教师20240110326黄慧
38B15专任教师20240110321荆文浩
39B16专任教师20240110419陈旅璇
40B16专任教师20240110406石康武
41B16专任教师20240110405陈倩
42B17专任教师20240110504许钰
43B17专任教师20240110502邓嘉玲
44B17专任教师20240110430张丹
45C1会计员20240110726李高阳
46C1会计员20240110727陈涵达
47C2心理辅导员20240110627廖玟
48C2心理辅导员20240110623龙丹
49C3专职辅导员20240110819李译正
50C3专职辅导员20240110821刘杨
51C3专职辅导员20240110820肖磊
52C4专职辅导员20240110920易爽
53C4专职辅导员20240110919张璇
54C4专职辅导员20240110924陈盈
55C4专职辅导员20240110913周紫晴
56C4专职辅导员20240110912肖苗
57C4专职辅导员20240111018张礼林
58C5专职辅导员20240111105项心怡
59C5专职辅导员20240111108苏露露
60C5专职辅导员20240111123郭子瑶
61C5专职辅导员20240111120张雷妙
62C5专职辅导员20240111026陈坤
63C5专职辅导员20240111115郭帼

二、资格审查内容

考生须本人参加资格复审,并根据《公告》相关要求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报考时一致,正反面都复印。

2、学历学位证书:按照岗位需求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对应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出国留学人员提供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证明(相关证书有中文翻译)。

3、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由所在单位或单位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该单位公章或主管部门公章;无工作单位者当面说明,本人现场签字确认。

4、《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本人手写签名,注明日期。

5、中共党员证明:有中共党员要求的岗位必须提供,由组织关系隶属的党组织开具党员身份证明,包含“经办人签名”等内容,并加盖党组织公章,证明材料落款时间须在2023年7月31日及以后。

6、工作经历证明: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必须提供,包括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须注明工作岗位、经办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并加盖工作单位行政公章。

7、可以提供岗位相关的职称证、执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应聘A类岗位提供各类代表性的奖励证书等(不超过3份,没有的可不提供)。

特别提醒: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提供2份;原件中,审查小组将回收电子注册备案表(2份)、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2份)、中共党员证明、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复印件全部回收。

相关要求和未尽事宜,以《公告》为准。

三、其他事项

1、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或应聘人员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面试或试教资格。根据笔试情况按照成绩排名进行相应补替。

2、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咨询和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730-3066069、13397502927(组织人事部)

监督电话:0730-3066013、17769305215(纪检监察处)

请考生继续关注学院官网发布的后续相关信息。

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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