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关于从优秀社区工作者中招聘街道(乡镇)事业编制人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淮组通字〔2023〕57号)第四条第四项“荣誉加分”的规定,经上窑镇党委、大通街道党工委审核把关,大通区委组织部复审,现将2023年大通区面向优秀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加分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期有5个工作日(2024年1月15日至2024年1月19日),加分明细见附件。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向大通区委组织部反映。
监督电话:0554-2519320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关于从优秀社区工作者中招聘街道(乡镇)事业编制人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淮组通字〔2023〕57号)第四条第四项“荣誉加分”的规定,经上窑镇党委、大通街道党工委审核把关,大通区委组织部复审,现将2023年大通区面向优秀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加分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期有5个工作日(2024年1月15日至2024年1月19日),加分明细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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