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就业见习工作,帮助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积累工作经验、增强实践能力、提升就业能力、促进实现就业。现将对外经济贸易服务中心就业见习岗位招收信息予以公布,欢迎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积极报名参加见习。
一、招收岗位及名额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收就业见习人员6名(岗位具体要求见附件1)。
二、招收对象和条件
(一)招收对象
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2.具有大学专科学历及以上且符合招收岗位相应的专业资格条件,招收人员按照招收单位实际情况服从工作调配。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党纪政务处分未满影响期限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民主党派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与原用工单位存在劳动纠纷尚未了结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上述人员相关时间界定均截至2024年1月12日。
三、见习期限
见习期限一般为3—12个月,具体期限根据见习人员特点和岗位要求合理确定。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时间:2024年1月12日至2024年1月30日。地点:华蓥市红星路250号华蓥市商务局202办公室。报名时需提交的证件和资料:《华蓥市对外经济贸易服务中心就业见习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毕业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现场审核后归还)。
(二)资格审查。由华蓥市对外经济贸易服务中心按招收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初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报名者本人面试时间及地点。资格审查贯穿招收全过程,应招者对提交的资料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报名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
五、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主要考察面试对象的语言表达、统筹协调、综合分析、专业基础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综合素质。
六、成绩及公示
根据招收职位及名额,按照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等额见习人员。考试成绩相同的,根据中共党员、全日制学历、专业,择优招收。面试成绩现场听取并在商务局公示栏公示。
七、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排名,按照招收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县级或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相关事项由商务局会同相关部门直接通知考生本人到随机确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商务局承担。
八、招收及管理
由见习基地与见习人员签订见习协议,根据每月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对见习人员支付生活补贴,人社部门统一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见习期间不视为就业,见习期满后可按规定参照应届毕业生享受有关政策,到基层见习基地参加见习的,视同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起算。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并取消招收资格。市纪委监委驻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组负责监督和受理举报(监督举报电话:0826-4830077)。
(二)应招者提交的报名所需资料,无论招收与否,概不退还。所有应招者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如因无法与应招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招者自行承担。
(三)本公告由华蓥市商务局负责解释。
附件:1.华蓥市对外经济贸易服务中心2024年招收见习人员职位表
2.2024年华蓥市对外经济贸易服务中心招收就业见习人员报名信息表
华蓥市对外经济贸易服务中心
2024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