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关于从优秀社区工作者中招聘街道(乡镇)事业编制人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淮组通字〔2023〕57号)第四条第四项“荣誉加分”的规定,对报名参加2023年大通区面向优秀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且符合规定条件的给予加分。
经考生个人申请,大通街道党工委受理,并经区委组织部审核,现对在规定时间内已受理申请,有关资料核实无误,拟加分的考生有关情况补充公示。
公示期有5个工作日(2024年1月16日至2024年1月22日),加分明细见附件。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向大通区委组织部反映。
监督电话:0554-2519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