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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理工大学环境学院办公室自聘人员招聘启事

因工作需要,大连理工大学环境学院综合办公室拟自聘职员1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贯彻国家教育方针。

3.热爱高校机关管理工作,具有工作责任感、事业心和团队协作意识,工作任劳任怨、踏实肯干,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社会工作能力。

4.原则上具有研究生学历,具有环境工程、安全工程、化学化工、材料工程、生物工程等相关专业背景者或有相关工作经历或取得安全管理相关资质者优先。

5.原则上应聘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6.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和语言表达能力,能够熟练使用办公管理软件。

7.身心健康,体检结果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二、招聘岗位

三、合同与待遇

1.经考核面试录用,与大连市派遣服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2.按照岗位职责,实行聘期岗位考核管理。首次聘期2年,聘期结束后,考核通过可继续聘任。

3.薪酬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按国家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具体待遇面试时可详询。

四、报名方式及注意事项

1.应聘者将简历、证明材料、基本情况汇总表(见附件)发送至邮箱:sestdut@dlut.edu.cn。邮件请以“应聘大工环境办公室职员”为主题,三个附件不要打包压缩。

2.基本情况汇总表:以“姓名”命名。

3.简历:写明政治面貌,且教育经历从高中填起,工作经历的时间需连贯并填写到应聘前,以“简历+姓名”命名。

4.证明材料:证明个人业绩和能力的证书扫描件(如从本科起至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合并至一份PDF文档内,文档以“证明材料+姓名”命名(附件限5M以内)。

5.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2月16日12:00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如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聘用后被查明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学院与其解除合同。

六、如有不明事宜,咨询电话:0411-84706259,联系人:董老师(15841120601) 于老师(13709862620)

大连理工大学环境学院

2024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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