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温州市瓯海区择优比选专职社区工作者工作安排,现将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公布如下(见附件),体检时间定于2024年1月19日(星期五)。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近期单寸照片1张,于2024年1月19日上午8:00前到瓯海区民政局(瓯海大道900号14号楼)一楼大厅集合,统一出发。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费350元,体检费用由考生现场缴付(支持非现金支付方式);进一步检查、复检等检查费用由相关考生另付。
二、按时参加体检,谢绝家属陪同。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集中的作为自动放弃处理。
三、体检标准按人社部、国家卫健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人社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 执行。
四、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考生应在《体检表》上如实填写病史,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五、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清淡饮食,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六、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女性受检者不要穿连裤袜。
七、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进行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进行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凭医生证明(或超声检查报告单),事先告知体检工作人员,勿做X光检查。
八、体检需X光检查,请勿穿戴带有金属装饰或者珠片的衣物和首饰挂件。
九、对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可当场向温州市瓯海区民政局申请复检,经同意后安排当日复检;对病理性心电图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可当场向温州市瓯海区民政局申请复检,经同意后安排当场复检。当日复检或当场复检在体检初检医院进行。需要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如考生不按规定要求进行检查的,当场签字确认,视为放弃该项检查。近视的考生请自戴眼镜。
十、当日、当场复检只能进行1次,仍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项目,不再择日进行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温州市瓯海区民政局提交复检申请。除当日、当场复检项目外,复检项目须严格保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十一、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检验项目,将影响体检最终结果。
十二、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十三、在体检过程中考生须服从带队人员管理,不得向医务人员和工作人员打听体检结果,不得擅自离开体检小组单独活动。体检结束后,请立即开通手机,以便有事联系。
十四、在体检过程中有舞弊或其它违纪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十五、待体检全部完成后,将按照招聘公告规定确定入围考察人员名单。
附件:2023年温州市瓯海区择优比选专职社区工作者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政法委员会
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组织部
温州市瓯海区民政局
2024年1月18日
附件
2023年温州市瓯海区择优比选专职社区工作者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序号 | 镇街 | 姓名 | 性别 | 入围情况 |
1 | 景山街道 | 焦剑桥 | 男 | 入围体检 |
2 | 新桥街道 | 周小达 | 男 | 入围体检 |
3 | 娄桥街道 | 邵克曼 | 男 | 入围体检 |
4 | 潘桥街道 | 林逸夫 | 男 | 入围体检 |
5 | 梧田街道 | 苏俊 | 男 | 入围体检 |
6 | 南白象街道 | 应建克 | 男 | 入围体检 |
7 | 郭溪街道 | 金建义 | 男 | 入围体检 |
8 | 瞿溪街道 | 倪衡 | 男 | 入围体检 |
9 | 三垟街道 | 黄婷婷 | 女 | 入围体检 |
10 | 茶山街道 | 胡海杰 | 男 | 入围体检 |
11 | 丽岙街道 | 陈琳 | 女 | 入围体检 |
12 | 仙岩街道 | 陈杨智 | 男 | 入围体检 |
13 | 泽雅镇 | 单建双 | 女 | 入围体检 |
14 | 开发区 | 马展搏 | 男 | 入围体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