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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龙西第三幼儿园招聘启事

01 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龙西第三幼儿园创办于2013年12月,是龙岗区教育局主管的全日制公办幼儿园、深圳市一级幼儿园,位于龙岗街道龙西社区新联居民小组咧头下,为上下三层城堡式结构,占地面积: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2925.18平方米。

02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表》所规定的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参加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失信惩戒对象;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

03 招聘岗位

(1)副班教师 1名

岗位要求:

一、副班教师(社会人员)

(A/B满足其一即可)

A类:

1、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40周岁及以下;

3、专业:教育教学相关专业;

4、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健康证;

5、有至少一年社会工作经验;

6、具备以下任意条件者优先:

①具有学前教育工作经验;

②学前教育专业

B类:

1、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

2、年龄:40周岁及以下;

3、专业:学前教育专业;

4、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健康证;

5、有至少一年社会工作经验;

6、具有学前教育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副班教师

(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人员)

A类:

1、学历: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

3、专业:教育教学相关专业;

4、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须承诺自毕业之日起一年内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否则不再续聘)、健康证;

5、具有龙岗区公办幼儿园一学期以上实习经验者优先。

B类:

1、学历:大专学历;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

3、专业:学前教育专业;

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须承诺自毕业之日起一年内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否则不再续聘)、健康证;

4、具有龙岗区公办幼儿园一学期以上实习经验者优先。

(2)实习生 1名

岗位要求:

学历:全日制大专或全日制本科在校生(需提供学校在读证明或学籍验证);

年龄:25周岁及以下;

专业:学前教育专业及教育类相关专业优先;

持有健康证;

热爱教育事业,工作细心、耐心、有责任心,喜欢孩子。

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优先。

注:本次招聘拟聘人员入职时间为2024年春季学期开学前。

04 招聘流程

一、网上报名

1.请有意向者于报名时间截止前将报名材料电子档按顺序排列,发送至我园的指定邮箱:lxdsyey@lg.gov.cn,邮件主题请命名为“姓名+岗位+电话号码”格式。发送后请确保是否投递成功。若投递失败,请及时拨打下方招聘专线咨询;

2.邮件主题请命名为“姓名+岗位+电话号码”字样;

二、报名材料

1.报名表(附件1);

2.报名信息采集表(附件2);

3.身份证、户口本(本人页以及户口本首页);

4.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学信网备案表);

5.教师资格证或其他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证书、职称证;

6.承诺书(附件3);

7.证明:报考人员为龙岗区幼儿园在职教职工的,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参加本次招聘的证明(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附件4);

8.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社保清单、工资单、聘用证书等);

三、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仅限报考1个岗位。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如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验证报告因客观原因暂无法提供的,最迟应在聘用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方式或通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材料初审

1.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按照报名情况、基本条件、查阅材料等综合情况,按一定比例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人员名单。

2.通过短信或电话告知材料初审结果。

五、综合考核

1.面试时间:资格初审入围后通过电话、短信通知。

2.面试地点: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龙西社区新联居民小组咧头下龙西第三幼儿园。

3.面试方式:招聘小组结合实际,采取面谈(自我介绍、现场答辩)、专业技能展示等方式进行。

(1)自我介绍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个人综合素质、学前教育工作业绩、个人业绩等内容。

(2)现场答辩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个人能力、素质、专业知识水平等内容。

4.招聘单位具体负责综合考核事项。综合考核成绩设置合格线,合格线以上人员依据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六、体检

1.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须至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按有关规定复检。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取消应聘资格。

七、公示

招聘单位具体负责拟聘人员公示事项,公示时间3-5个工作日。

八、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国家、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相关规定的,办理聘用手续,不服从安排者不予聘用。

05 有关说明

(一)根据《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岗位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人员,岗位设置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

(二)薪酬待遇:参照龙岗区公办幼儿园聘用教职工工资方案执行。

(三)递补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申请从入围面试且面试成绩合格线以上人员按成绩排名顺次递补。

1.体检不合格的;

2.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

3.在公示期间因投诉被取消聘用资格的;

4.拟录用人员放弃录用资格的。

(四)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均包含本数。招聘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计算,均截至2022年12月26日。

(五)报考人员请详细阅读招聘信息,如有疑问请咨询李老师:

0755-28698013/0755-28698052

(工作日 9:00-12:00,14:00-18:00)

附件:

附件1.报名表.doc">附件1.报名表.doc

附件2.报名信息采集表.xlsx">附件2.报名信息采集表.xlsx

附件3.承诺书.docx">附件3.承诺书.docx

附件4.证明.docx">附件4.证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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