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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屏山县委组织部关于屏山县2023年第二次公开考调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职位调整的公告

根据《中共屏山县委组织部关于屏山县2023年第二次公开考调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的公告》要求,现网上报名工作已结束,因部分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经研究,对开考比例未达到2:1的岗位予以取消,对开考比例未达到3:1的岗位调整为2: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取消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情况

单位名称

职位名称

考调名额

报考人数

屏山县公安局

民警

1

0

屏山县大乘镇人民政府

工作人员

2

1

二、调整开考比例情况

单位名称

职位名称

考调名额

报考人数

调整开考

比例

屏山县屏山镇人民政府

工作人员

5

11

2:1

屏山县新安镇人民政府

工作人员

2

4

2:1

三、改报时间及要求

已报考取消岗位的考生可改报本次公告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1次,并于2024年1月20日下午6:00前,按照网络报名需提交的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498178197@qq.com),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的视为弃权。

四、咨询电话

0831-5720735。

中共屏山县委组织部

2024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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