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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兰州大学口腔医学院(医院)第四批专业学位研究生行业导师选聘工作的通知

为强化我院专业学位研究生行业导师队伍建设,根据兰州大学《关于开展第四批专业学位研究生行业导师选聘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开展我院第四批次专业学位研究生行业导师(简称“行业导师”)选聘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学院本着“师德为先、育人为要、择优评选、按需聘任、宁缺毋滥”的原则,遴选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业务素质精湛、实践经验丰富、愿意从事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非高校系统的行(企)业专家。

遴选的行业导师人选,应与我校有合作基础,或者通过共同指导专业学位研究生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能与校内导师保持工作交流和协调配合,落实产教融合培养要求,促进产学研用一体化,切实提高我院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

其他要求详见《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行业导师管理细则》(附件1)。

二、申报流程

1.申请人访问兰州大学行业导师服务系统:hyds.lzu.edu.cn,注册后(校外申请人登录系统注册成为用户的申请码是:c2rsaL99)登录填报《兰州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行业导师申请表》(附件2)并输出打印。

其中,拟聘任的专业学位类别及专业领域可参照《兰州大学各培养单位专业类别一览表》(附件3)。“申请人所在单位意见”由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书面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职称等证明材料附在申请表之后。

2.申报人请填写《兰州大学口腔医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行业导师思政审查意见》(附件4),由所在工作单位党委出具审查意见(所在单位党委书记签字,并加盖党委公章)。

3.完成后将申请表、证明材料、思政审查表合并扫描为一个PDF文件提交至服务系统,完成个人填报申请。

三、申报时间

1.申请人系统提交申请表:2024年3月3日截止。

2.学院审批时间:2024年3月22日截止。

四、选聘程序

1.学院党组织根据申请人网上提交的申请表及支撑材料,对申请人进行思政考查。

2.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根据申请人的学术背景和指导能力进行业务审核,确定拟聘任的行业导师人选。

3.拟聘行业导师人选经学院审核通过后,报送学校研究生院审核备案。经研究生院院务会审议通过后发文聘任并颁发聘书。

五、咨询方式

1.网上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931-8518303

工作日早上8:30至下午18:00。

2.学院联系电话:0931-8915051

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附件:1.《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行业导师管理细则》

2.《兰州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行业导师申请表》

3.《兰州大学各培养单位专业类别一览表》

4.《兰州大学口腔医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行业导师思政审查意见》

兰州大学口腔医学院

2024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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