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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3年下半年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招聘及2023年面向防疫医护人员专项招聘面试成绩及体检考察的公告

根据《汉中市2023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公告》和《汉中市2023年面向防疫医护人员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现将洋县2023年下半年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招聘及2023年面向防疫医护人员专项招聘面试人员成绩及体检考察有关事项进行公告。

一、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公示

详见附件1、附件2。

二、体检

(一)体检时间

体检时间:2024年1月29日(星期一)。

(二)体检要求及注意事项

1.请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于当天上午8:30在洋县人社局院内报到,逾期不到者,视为自愿放弃,责任自负。

2.参加体检时持二代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

3.体检前空腹,保持正常的生活规律,勿熬夜、饮酒、剧烈运动,注意休息,以免影响体检结果;进行X光检测前,须去除金属配饰及通讯器材,以免发生意外,影响检测结果。

4.体检未结束不得离开体检现场,体检期间禁止家长或亲友随行。

5.应聘人员不得擅自涂改或更换体检表,不得让他人冒名顶替参加体检,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其他事项

1.体检标准:参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自理,由组织体检的医院负责收取。

3.对体检不合格的项目,医院将及时告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如有疑义,可复检一次。复检结果必须由医院、体检医师和监督人员共同签字确认。

三、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

高层次人才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在体检时领取《2023年下半年汉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考察表》,于2月5日前将按要求填报、盖章的考察表送达或邮寄至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面向防疫医护人员专项招聘岗位应聘人员考察工作由县人社局会同县卫健局具体实施,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应聘人员在疫情防控工作表现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

四、递补

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个人自愿放弃形成的缺额,高层次人才招聘岗位从该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向防疫医护人员专项招聘岗位从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采用电话通知,请保持电话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的,责任自负。

附件:1.洋县2023年下半年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招聘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2.洋县2023年面向防疫医护人员专项招聘考试成绩及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联系电话:0916-2938706

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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