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医疗卫生

汉中市南郑区2023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和面向防疫医护人员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成绩及体检考察有关事项公告

根据《汉中市南郑区2023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和2023年面向防疫医护人员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公告》规定,现将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及体检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公示

2023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由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2023年面向防疫医护人员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由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附件2。

二、体检工作事项

(一)体检工作安排

体检时间定于2024年1月24日,请进入体检人员于2024年1月24日上午8:00在南郑区汉山街道办事处民乐园广场集中。

(二)体检要求及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时须佩戴口罩,持二代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近期免冠小2寸彩色照片2张。

2.体检当天不得食用早餐、饮水,保持空腹;体检前保持正常的生活规律,勿熬夜、饮酒、剧烈运动,注意休息,以免影响体检结果;进行X光检测前,须去除金属配饰及通讯器材,以免发生意外,影响检测结果。

3.体检未结束不得离开体检现场,应聘人员不得擅自涂改或更换体检表,不得让他人冒名顶替参加体检,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4.体检标准参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5.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自理,由组织体检的医院负责收取。

6.对体检不合格的项目,医院将及时告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如有疑义,可复检一次。

三、考察工作事项

体检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发放《考察表》,请应聘人员按要求填写、盖章,并于2024年2月2日前将考察表送至汉中市南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北一路中段人社局3楼人才科)。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个人自愿放弃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采用电话通知,请相关人员保持电话畅通。

联系电话:0916—5512234

附件:

1.汉中市南郑区2023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2.汉中市南郑区2023年面向防疫医护人员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汉中市南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22日

附件1:汉中市南郑区2023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附件2:汉中市南郑区2023年面向防疫医护人员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版权与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