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名 | 岗位 | 姓名 | 性别 | 籍贯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学历学位 | 备注 |
1 | 药师 | 吴春美 | 女 | 浙江庆元 | 浙江大学 | 本科 |
1.公示期:2024年01月24日至2024年02月01日(7个工作日),反映问题必须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受理电话: 0578-2299915,0578-2299900
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组织人事处
2024年0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