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经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黄浩等2名同志(详见附件)符合报考职位聘用条件,拟聘为韶关市巡察服务保障中心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韶关市纪委监委反映,书面材料要签署真实姓名(姓名须用手写,不能用电脑打印)并注明联系方式,不签署真实姓名或公示时间截止后(以寄出邮戳为准)反映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8日至2023年11月14日
受理单位:韶关市纪委监委组织部
联系地址:韶关市浈江区熏风路9号
邮政编码:512001
联系电话:0751-8873472
中共韶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韶关市监察委员会
202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