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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蓬溪县从期满职业村党组织书记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遂宁市职业村党组织书记管理办法>的通知》(遂组通〔2018〕142号)、《关于有序做好期满职业村党组织书记转聘工作的通知》(遂组函〔2023〕286号)和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决定从蓬溪县期满职业村党组织书记中考核招聘8名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截止2023年10月31日,在蓬溪县服务期满5年且年度考核和任职期满考核结果等次均为合格及以上的职业村党组织书记。具体招聘单位的岗位、范围及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二)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7年11月21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具有中共蓬溪县委组织部出具的期满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证明;

(五)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或被开除公职的;

2.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录聘用资格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其他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1日上午9:00-12:00。

2.报名地点:蓬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517室。

3.所需材料:

(1)《2023年蓬溪县从期满职业村党组织书记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3)有效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

(4)年度考核表、任职期满考核表、服务合同(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同时进行,由中共蓬溪县委组织部、蓬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核实相关材料。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核招聘全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进入后续招聘程序或聘用资格。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经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现场领取《考核通知书》,考核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考核通知书》,不再另行通知。过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三)考核

1.考核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由中共蓬溪县委组织部、蓬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组织成立考核小组,集中实施考核。

2.考核时间和地点(详见《考核通知书》)。

3.考核须知。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考核通知书》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面试总分100分,考生的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进入招聘的下个环节。

(四)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标准。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3.体检时间和地点。体检工作由蓬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相关事宜将在蓬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进入体检人员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看。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4.复检。

招聘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须在接到体检结果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由蓬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不予递补。

(五)聘用考察

考察工作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有关规定执行。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应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和犯罪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考察人选达不到事业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六)公示

聘用考察合格人员由蓬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蓬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电话:蓬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25-5421508)。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它方式反映的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蓬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有关规定及招聘单位报送的聘用考察材料,对拟聘用人员的聘用资格进行最终审核确认。通过蓬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完善聘用手续,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逾期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人员资格。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期满职业村党组织书记进入事业单位工作,按规定约定试用期为3个月。本次从期满职业村党组织书记中考核招聘的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从签订的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仍需继续在村任职不少于1个届期,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周年,服务期内不得流(调)动。

四、招聘工作纪律

(一)招聘工作应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从事此次招聘工作的所有人员,凡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或其他有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正的,必须一律实行回避。

(三)按照人事考核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对违反考核、体检工作纪律或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考核或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有关工作人员视情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五、特别提示

(一)考核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在蓬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者报名时留下两个及以上联系方式(手机、固定电话、邮箱等),并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主动告知考核组织部门。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六、政策解释与咨询

本公告招聘事宜由中共蓬溪县委组织部、蓬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中共蓬溪县委组织部0825—5392789

蓬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25—5421508

中共蓬溪县委组织部 蓬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7日

附件1:2023年蓬溪县从期满职业村党组织书记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xls

附件2 2023年蓬溪县从期满职业村党组织书记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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