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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卫生健康局下属汕头市第二人民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事宜公告

根据《汕头市卫生健康局下属汕头市第二人民医院等4个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现就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中签到。确定为体检对象的应聘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二寸照片1张(需矫正视力的,请携带本人常用的眼镜),于2023年11月14日上午7:30到汕头市第二人民医院签到。对证件携带不齐或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参加体检的体检对象,按自动弃权处理。

体检对象所携带的通讯工具,报到时须关闭后装入信封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检结束离开医院时退回。

二、填写表格。体检对象集中签到时领取体检表,并由本人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按要求填写,字迹清楚,无涂改,体检表不得填写本人姓名;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贴上本人相片后交工作人员保管。

三、医院体检。工作人员带领体检对象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非指定医院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体检过程中,体检对象应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相应增加必要的检查、检验项目。体检对象不得携带或使用通讯工具,不得主动透露个人姓名等信息,不得在体检过程中与本次体检无关人员会面或交谈,未经许可不得离开体检现场。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

四、考生离场。经医院工作人员确认体检项目无漏检、误检后,体检对象到指定地点领回代保管物品,方可离开体检医院。

五、体检结果。体检对象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汕头市第二人民医院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汕头市第二人民医院在收到复检要求10个工作日内 023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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