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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雷博人力开发有限公司淳安分公司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浙江雷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淳安分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2名,派遣至淳安县旅游体育发展服务中心从事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要求

岗位

名称

招考

人数

性别

要求

户籍要求

学历

年龄要求

备注

景区工作人员

2

不限

淳安生源或淳安户籍(以2024年1月24日的户籍为准)

高中及以上学历

女性45周岁及以下、男性50周岁及以下(以2024年1月24日计算)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须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未取得相应学历人员不能报考。

3.服从组织安排,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4.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三、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28日8:30-15:30。

2.报名地点:千岛湖中心湖区旅游码头游客中心二楼办公室(一)(千岛湖镇梦姑路336号),联系人:徐女士;办公室电话:0571-65029029。

3.报名要求:请携带报名表、有效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历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由本人到现场报名。报考人员所提供的资料须真实合法,若弄虚作假,将取消报考资格,并由报名对象本人承担有关责任。

4.资格审查:按照招考岗位条件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查,若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足该职位招聘计划2倍数的,须经淳安县旅游体育发展服务中心班子研究并报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开考。

(二)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形式进行。符合报名条件的凭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1︰1确定考察对象。

体检和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的体检和考察标准执行。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资格的,在面试合格人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签订劳动合同

考察结果为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淳安千岛湖门户网站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招聘的,由浙江雷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淳安分公司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按有关规定与拟聘用对象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派遣至淳安县旅游体育发展服务中心从事相关工作。

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如招考人员不能满足工作需求的,不予聘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被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淳安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相关待遇标准执行。本次招聘所有考生总成绩有效期为一年,2024年1月31日前,本次招聘人员当中如有缺岗的,可从本次招聘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2.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3.本公告由浙江雷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淳安分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2024年淳安县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doc

浙江雷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淳安分公司

2024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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