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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包头市医疗质量控制中心挂靠单位的决定

各旗县区卫生健康委、稀土高新区社会事务局,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包头市医疗质量控制工作,提高我市医疗质量控制水平,助力全面打造医疗高地,根据《包头市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竞选评比工作方案》《关于包头市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复选工作的通知》,经现场答辩和自治区级专家评选推荐,由市卫健委研究审定,确定58个市级质控中心挂靠单位,分别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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