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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莲花县消防救援大队招聘公告

为深入推进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增强火灾预防、扑救能力,以适应社会经济建设发展需求,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结合《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规范,莲花县消防救援大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6人。其中灭火战斗员岗位3名,驾驶员岗位3名。

招聘条件

队员招聘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消防救援事业;

4.身体和心理健康,品行端正;

5.政治考核合格;

6.灭火战斗员年龄为18至30周岁公民(1993年10月15日-2005年10月15日间出生);驾驶员年龄为18至35周岁公民(1988年10月15日-2005年10月15日间出生)。

7.灭火战斗员、驾驶员岗要求学历为高中(中专)以上文凭,驾驶员岗位要求有车辆驾驶证(驾照B2以上且1年驾龄以上),驾驶技术过硬,懂得车辆基本维护;

8.自愿从事消防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有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9.政府专职消防员限招男性。

具有装备维修、通信与计算机、医疗急救、应急救援、防火工程、火灾勘查等相关专业技能或取得国家消防行业职业资格人员,以及退役军人、优秀消防志愿者或有相关从业经历者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聘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不含辞退、开除)人员,符合基本条件的,可直接聘用。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因违纪违规受处分,被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曾在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工作,被辞退或开除的;

6.从事消防救援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7.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8.其他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消防救援工作要求的。

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的程序为:报名→资格审核→体能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需本人携带报名材料到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从10月15日至10月26日,接受咨询、报名。

3.报名地点:

①萍乡市消防救援支队专职消防救援队伍工作办公室(萍乡市武功山中大道365号),联系人:15179916161(邹助理)。

②莲花县消防救援大队指挥大厅一楼,联系人:15613950367(陈副站长)、13576113763(刘助理)。

4.报名材料:①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②大专及本科以上学信网所查在线验证报告复印件一份;高职或中专需上交毕业证书下方有所属网址进行查证打印复印件一份,如无法查证需上交毕业院校出示相关证明一份;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④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⑤本人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⑥莲花县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拟聘用对象入职承诺书(附件1)⑦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信息登记表(附件2),⑧退役军人报考须提供退伍证或复员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⑨个人征信报告;⑩无犯罪证明一份。

(二)考试

考试内容:体能测试、心理测试、面试。

考生应保持通信联系畅通,并在考试期间内不得离开萍乡。对未按时报送材料,或因通讯不畅影响选拔环节的后果由考生自负,考试测试期间食宿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参加体能测试时请考生自备运动服和运动鞋。

1.体能测试

(1)时间:2023年10月27日

(2)地点:莲花县消防救援大队

(3)测试项目:10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10米×4折返跑、俯卧撑四个项目。满分为100分,其中1000米跑占体能成绩40%、单杠引体向上占体能成绩20%、10米×4折返跑占体能成绩20%、俯卧撑跑占体能成绩20%,1000米跑不合格直接淘汰,测试项目达标标准按《专职消防员体能考核标准》。

(4)成绩判定:体能测试成绩60分以上者方有资格入围笔试环节。(如入围笔试资格人员不足,则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2.心理测试

(1)时间:2023年10月27日。

(2)地点:莲花县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站三楼会议室。

(3)心理测试不合格的人员不予聘用。

3.面试

(1)时间:2023年10月27日。

(2)地点:莲花县消防救援大队指挥大厅一楼。

(3)面试内容:根据现场抽签顺序进行面试,面试时间每人限定5分钟,主要测试报考者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和组织能力等,满分为100分。

(三)体格检查

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合格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招聘。招聘对象对体格检查结果持有异议、申请复检的,于告知体检结果后3日内到莲花县消防救援大队专职办提交复检申请,经和同级卫生部门共同研究,可以进行一次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眼科不合格、结石、纹身、毒品检测呈阳性及其他可通过服用药物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初检结论为最终结论。

(四)政治考核

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进行。重点考核招聘对象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政治言行、主要经历、出国(境)情况、奖惩情况、和现实表现,核查了解其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开具本人及直系亲属无犯罪记录证明。存有《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所列条款表述情形的,一律不予招聘。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按规定程序择优确定,名单将在萍乡消防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入职培训

被聘用后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参加入职培训,入职培训期间原则上不予请假,入职培训期为试用期,发放试用期工资。

培训期间,有下列情形的解除劳动关系或予以淘汰:

1.个人申请退出的;

2.存在重大疾病或隐疾不能适应消防救援工作的;

3.培训考核不合格;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

5.发现招聘时提供虚假个人履历或其他虚假信息的;

6.思想不端正、违反纪律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聘用与待遇

聘用后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24小时驻勤,主要担负灭火救援、抢险救援、执勤保卫等工作任务,日常休息采取轮休制度。合同期间享受以下基本待遇:

1.正式聘用后可享受基本工资、岗位津补贴等薪酬待遇,薪酬待遇执行大队现行政府专职消防员待遇标准。签订劳动合同后,统一为聘用人员购买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住房公积金等相关社会保险,但国家政策规定社会保险中个人应缴纳部分由用人单位从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2.实行等级晋升制度,符合入职相应年限,经考核合格的工资逐级递增;岗位工资根据个人表现,参加相应考核培训进行任职,增加相应工资档次,表现优异的人员可以根据条件竟聘专职管理骨干,骨干享受相应等级津贴。

3.聘用人员统一由单位提供制式被(服)装、饮食及住宿,单位每年安排1次免费体检,自愿加入单位工会组织的,可按规定享受工会相关待遇。

4.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是成长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的重要通道,表现优秀者可推荐参加全省统一消防员招录,考上国家队消防员后,按其工作任职年限套相应的职级和工资档次。

5.经年度综合考核,成绩优秀的,可参与评功评奖及表彰奖励,违反规章制度的将视情节轻重按照规定予以处理。

其 他

(一)报考人员必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后果严重者,追究相关的责任。

(二)招聘公告在萍乡消防公众号、萍乡就业创业服务中心、莲花发布等公布。

(三)考生必须保持联系渠道畅通。


附件1 莲花县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拟聘用对象入职承诺书.doc

附件2 莲花县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信息登记表.doc

附件3 新入职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考核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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