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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远县消防救援大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发展进步,消防工作面临新的挑战,为进一步加强安远县消防救援队伍的建设,满足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我大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灭火战斗员,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额及工作地点

1.招聘岗位及名额:灭火战斗员10名。

2.工作地点:安远县消防救援大队及各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

二、招聘对象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消防救援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乱纪行为,符合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2)全县常住居民,年龄在18—30周岁,身心健康,政治审查、体格检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的公民。

(3)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4)经消防业务培训考核合格。

2.岗位条件

(1)灭火战斗员,要求男性(年龄在18--30周岁),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身高165cm(含)以上,双眼裸眼视力4.6以上,遵纪法律法规,热爱消防事业,有奉献精神,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有专业特长(有B2驾照以上、汽修、体育)和消防救援队伍工作经历优先聘用。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被党政军机关、事业单位辞退、解聘记录的;

(4)道德败坏,有偷窃不良行为的;

(5)有精神病史、隐性疾病、犯罪记录等其他不能进入消防队伍的;

(6)被有关部门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

(7)其他不宜进入灭火救援工作队伍的;

三、招聘的方法和程序

1.报名方式、时间与相关事项。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09日至2023年10月29日 ;

(2)报名地点:安远县消防救援大队;

(3)报名方式:招聘实行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凡符合条件、有意应聘者均可在规定时间内,将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退伍证、驾驶证、其相关证书和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一)等资料发邮箱1186923992@qq.com,联系人:刘鑫:15970008996,微信同号。

2.资格审查。

与报名过程一并进行,并贯穿于整个招考工作的全过程,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招考资格。

3.测试项目、成绩计算。

(1)灭火战斗员岗位:仰卧起坐、10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双杠臂屈伸。4个单项测试成绩最少有2个项目不低于60分为合格。(评分标准见群公告)

(2)体能测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地点火焰山路清华御府旁消防救援大队;面试满分100分,占总分的50%,体能测试满分100分,占总分50%。重点测试报考者的体能素质、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和组织能力,考试成绩合格以上按照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4.公示与录用

为使招考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便于接受社会监督,入围人员将在政府网及安远蓝朋友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为5天。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经查实不符合聘用,取消聘用资格,并按成绩排名替补资格。

5.政治审查、体检

(1)政治考核由各单位参照《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主要考核基本信息、政治面貌、宗教信仰、婚姻状况、毕业(就读)学校、文化程度、主要经历、出国(境)情况、现实表现、奖惩情况,以及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等。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拟录用资格。

(2)对拟聘用对象在聘用前进行统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试用期结束后与本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予以报销。体格检查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执行,各用人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由体格检查医院出具检查结果认定书。

6. 签订合同

聘用人员自正式报到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将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90天的岗前培训和考核,考核不合格视为不能胜任此工作,依法解除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为期1年,第二次续签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四、待遇和保障

灭火战斗员岗位:试用期工资为4744元/月(含医保、社保、公积金等个人承担部分,入职后30天内购五险一金),统一发放服(被)装,免费食宿。正式录用后,人员工资可达5710元/月(含社保、公积金等个人承担部分),并建立逐年增长、绩效考核、年度奖励等长效激励机制。

注:本次招聘由安远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安远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3年 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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