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与《崇左市2023年自主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等规定,现将扶绥县2023年自主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名单
招聘单位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梁婷婷等34名同志为扶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1)。
请入围体检的考生认真阅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体检须知》(见附件2),于体检当天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1张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等规定材料按时到达集中地点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二、体检集中的时间和地点
体检集中时间:2023年11月10日(星期五),要求体检当日上午7:00前到达集中地点。
体检集中地点:南宁市明秀东路175号南宁师范大学(明秀校区)西北门左边停车场。
三、体检项目及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由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到符合规定条件的医院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考生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四、体检人选递补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可在报考同一职位面试、考核合格的人选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其他
(一)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考生个人自理(初检费用约500元左右,需要复检的费用另计),因体检不允许携带手机,请考生自备一定量现金或银行卡。
(二)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招聘的疾病或病史的,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并按照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本通知发布以后,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有体检缓检需要的,请考生本人亲自书写一份放弃声明或缓检申请(附上缓检医学证明)、身份证复印件,于11月9日前提交到县人社局备查。
咨询电话:0771-7510969
附件:1.2023年自主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人员名单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考生须知
扶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7日
附件1 扶绥县2023年自主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人员名单.xlsx
附件2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考生须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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