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清镇市消防救援大队人才队伍建设,有效提升应急救援和火灾防控能力,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原则
招录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
二、招录岗位
本次计划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非执勤岗位)1人。具体招录岗位和资格条件(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与范围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志愿从事消防救援相关工作;
(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退役军人及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服役及工作期间无严重违规违纪行为,在地方无违法犯罪记录,能适应准军事化管理,具有听从指挥、服从管理、令行禁止的纪律意识;
(五)限女性,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年龄为18周岁(含)以上35周岁(含)以下,身高155cm以上,身体条件符合《军队聘用文职人员体格检查通用标准(试行)》。
(六)满足同等条件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优先录用:
①财经类专业人员有2年以上财务类工作经验优先录用;
②取得初级会计证并从事财务类相关工作1年以上者优先录用;
③曾在市级机关单位工作,负责财务类工作有1年以上人员优先录用。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附件1)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①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②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③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④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⑤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⑥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⑦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⑧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⑨其他不适宜从事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作的。
(九)报名所需手续及相关资料内容不实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四、招录流程
(一)发布公告。
(二)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1月26日至2024年1月28日。广大应聘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条件和要求(附件1),填写《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名登记表电子版》(附件2),将电子档发送至
报名邮箱:2372789364@qq.com。
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资格审查。
应聘者本人要在2024年1月29日早上,到清镇市消防救援大队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应聘者需提交以下报名材料,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等负责。报名信息不完整或不符合招录条件的不予通过,对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取消报名资格。
①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名登记表(纸质打印版)(附件3);
②身份证;
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电子注册备案表;
④个人征信报告;
⑤如是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消防救援队伍正常退出人员、有1年以上消防救援工作经历的应聘对象需提供退伍证、工作证明等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提交复印件、验原件。
(四)理论考试。
理论考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百分制)。以“公共基础知识”和“消防工作常识”为主,按成绩从高到低和招录人数1:3的比例进入下一环节。笔试不指定参考用书,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培训。
(五)体能测试及心理测试
考生按通知要求按时参加体能测试及心理测试。
体能测试项目为:
中长跑(女:800 米在 6 分 00 秒内为合格)、立定跳远(女:1.6米以上为合格)、屈膝仰卧起坐(女)(每分钟 20 个以上为合格)除立定跳远项目每人可测试 2 次、取其中最好成绩作为本人最终成绩外,其他项目每人仅限测试 1 次。任一项目不合格,则体能测试评定为不合格,体能测试有效成绩应当场向考生公布。
心理测试采取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进行,由系统自动判定“合格”或“不合格”。
体能测试及心理测试不合格者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六)面试
主要考察招录对象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临场应变等方面的能力。
(七)体格检查
参照《军队聘用文职人员体格检查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应聘对象体检费用自行承担,录用并通过试用期考核后由所在单位予以报销。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八)政治审核
政治审核工作主要采取实地走访和函审方式进行,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学习生活以及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和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是否有从事危害国家、社会安全活动等方面的情况。
(九)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五、公示及聘用
(一)公示
根据总成绩,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新贵州网”
(https://www.xgzrs.com/)向社会公布
公布时间为3个工作日。对没有问题反映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
(二)入职培训及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统一安排到对应报名岗位进行熟悉适应及参加入职培训,并签订聘用合同。培训考核鉴定不合格或试用期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其他
在招聘各环节中,如有考生主动放弃的,按照成绩从高到低递补。对录用后未报到,入职培训期间退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空缺名额可在公示待补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职业发展和保障
(一)经批准聘用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按照《贵州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职业保障机制实施意见》、《贵阳市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职业保障机制实施细则》,实行按岗分级管理,工作满规定年限,根据个人综合素质、现实表现和岗位空缺情况,可按比例逐级晋升。
(二)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实行与其岗位等级相衔接、符合消防救援队伍高强度、高风险和24小时驻勤备战等职业特点的工资待遇政策。按照《贵州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职业保障机制实施意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由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三部分构成,工资内含“五险一金”部分。试用期工资标准每月4300元,单位提供工作期间食宿和工作服装。
(三)新聘用具有1年以上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政府专职消防队伍消防救援工作经历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不设置试用期,其他新聘用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
(四)非执勤岗位实行8小时工作制度。
七、纪律监督
在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工作中,将及时受理相关举报投诉并按规定调查处理。
电话:0851-87979036。
八、报名咨询
清镇市消防救援大队:
0851-88589119
18885191148
(工作日早上:9:00-12:00、下午:15:00-17:30)
附件1:清镇市消防救援大队2024年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岗位汇总表.xlsx
附件2: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名登记表(电子版,需填写发至报名专用邮箱).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