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局依当事人申请,对其提交的备案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材料齐全且符合普通诊所备案要求,同意予以备案,现将备案信息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内,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肇庆市鼎湖区卫生健康局反映上述诊所的情况和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和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加盖本单位印章。
二、公示时间:从2023年11月7日至2023年11月13日止,共5个工作日。
三、受理单位:肇庆市鼎湖区卫生健康局行政审批与法规监督股,地址: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政府大院内,邮政编码:526070,电话:0758-2691808,传真:0758-2626180,电子邮箱:dhfg2691808@zhaoqing.gov.cn。
附件:诊所备案情况表
肇庆市鼎湖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11月6日
附件
诊所备案情况表
序号 | 名称 | 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主要负责人 | 诊疗科目 | 服务方式 | 备案编号 | 所有制形式 | 经营性质 |
1 | 肇庆市肇宁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莲花分公司肇康莲花诊所 | 广东省肇庆市鼎湖区莲花镇开发区第五小区321国道北侧(即鼎湖大道与莲花大道交界的红绿灯路口直入约10米,黄醒林、霍月桂房屋) | 肖建余 | 何轩 | 内科、中医科 | 门诊服务 | PDY67CXP-X44120317D2192 | 私人 | 营利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