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能测评项目为三项:
体能测评当场进行,并当场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考生签字确认,考生拒不签认的由监督人员和工作人员签字注明。对事后考生提出的复试申请不予受理。在体能测评中,考生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评成绩有异议或有举报的,须在测评过程中向在场的监督人员当场提出,对事后考生提出异议或举报问题的申请不予受理。参加体能测评人员于测评当日凭第二代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原件经审核无误后进入考场。考生有缺考、违纪或任意一项弃考、成绩无效等情况,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三)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面试人员:体能测试合格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和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当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进入下一环节。面试内容及分数折算:面试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内容为与公安日常基本工作有关内容,测评面试者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能力等,满分100分,占综合成绩60%。 注意事项: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四)综合成绩计算报考人员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4:6的比例合成确定,上述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即: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 + 面试成绩×60%。(五)毛发检测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和综合成绩从高到低1:1的比例进行毛发检测。(若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且仅有一名考生为本招聘公告学历放宽的学历情形,则该考生优先进入毛发检测。否则,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毛发检测,如面试成绩相同的,重新面试,以重新面试成绩高的进入毛发检测。毛发检测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环节)毛发检测由县公安局禁毒大队负责组织实施,毛发检测不合格者,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体检 经毛发检测合格后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表由主检医生审核后明确提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签名,加盖医疗机构体检专用章或医疗机构公章。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属于当场或者当日复查的体检项目须当场或者当日提出申请,其他项目可以在收到体检结果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一次。体检组织单位对申请复查人员组织复查,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体检结果及时通知应聘人员。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县公安局组织实施。考察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实施。有本《招聘公告》中“不得报考条件”所列情况之一的或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它情况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因考察不合格或应聘人员主动放弃考察出现缺额时,在进入面试的考生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作为拟聘用为留置专业看护辅警在施秉县公安局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限为5个工作日。如有举报者,应实名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证据和联系方式,由施秉县公安局负责查实。公示期间及期满后考生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九)聘用及待遇经对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后,被聘用人员与施秉县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并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履行岗位工作职责,合同签订按照国家劳动合同法执行。聘用人员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试用期一个月,参照《贵州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执行考核管理,工资参照施秉县公安局留置专业看护辅警工资发放。目前施秉县公安局留置专业看护辅警月工资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扣除“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后,实发工资约2700元。实行工龄工资年增长机制,每年递增100元。其他福利待遇参照施秉县公安局留置专业看护辅警现行福利待遇执行。工资及福利待遇根据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财政状况等进行动态调整;执行看护任务出勤补助费按照看护规定执行。聘用人员由施秉县公安局统一管理使用并服从岗位调剂,原则上拟聘用人员聘期内不得兼职。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招聘公示期满之日起1个月内自行负责解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或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2)工作中,聘用人员不胜任留置专业看护工作,经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期内,留置专业看护辅警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的,不再继续签订劳动合同。四、纪律监督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留置专业看护辅警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在招聘工作中,坚决贯彻执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招聘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行为的发生。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将按照相关招聘政策规定严格追究责任进行处理。五、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在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次招聘公告,特别应注意招聘条件,提供准确、真实的个人信息及相关资料。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法违纪、提供虚假材料、信息或不符合报考职位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取消其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应随时关注施秉公安微信公众号公示公告信息,并保持电话畅通,如因应聘人员未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而未参加招聘某环节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本方案由施秉县公安局负责解释。咨询移动电话:15870299146 施秉县公安局2023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