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盐县新希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经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
确定下列同志为拟录用对象,现予以公示:
序号 | 招聘岗位 | 姓名 | 性别 |
1 | 动物无害化处理操作工1 | 冯庆娴 | 男 |
2 | 动物无害化处理操作工2 | 沈凯星 | 男 |
3 | 财务会计工作人员 | 罗依雯 | 女 |
一、公示时间:2024年1月29日至2月6日(7个工作日)。
二、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
向海盐县农业农村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问题。
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报本人真实姓名并告知联系方式。
三、反映问题要求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四、公示受理电话:0573-86116720,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枣园西路209号,邮编:314300。
海盐县新希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