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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河北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考核和选聘的通知

根据《关于开展河北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的通知》,结合《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与考核实施细则》文件精神,现将我院2024年研究生指导教师考核与选聘工作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核

1.考核形式:年度考核

2.人员范围:所有硕士生导师均需参加年度考核。无故不参加本次考核的硕士生导师视为自动放弃相关资格。

3.成果时间范围:2021.1.1-2023.12.31,以上成果均以录入科研系统为准。

4.工作安排:

(一)2024年1月30日-2024年2月28日

研究生指导教师填写《物理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年度考核登记表》(详见附件),并将考核表纸质版交到物理科研办公室,电子版发到邮箱yuanxiaoxian115@163.com。

(二)2024年2月29日-2024年3月2日

学院考核小组审查研究生指导教师的考核登记表,按照《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与考核实施细则》有关要求,对研究生指导教师科研项目及经费情况、论文著作情况、科研教学获奖情况、指导研究生情况等进行初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上报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三)2024年3月3日-2024年3月6日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将考核结果最终审定并公示。

二、选聘

1.申报范围

符合《河北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与考核实施细则》《河北大学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实施细则》、《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与考核实施细则》相关要求的我院在编在岗教师以及校外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

(一)受到记过以上(含)处分且在受处分期间的;

(二)上一年度考核等次被确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

(三)正在受监察、纪检或司法部门立案审查的;

(四)病休一年以上,至今仍不能正常工作的;

(五)待岗人员或无故离岗一个月以上的;

(六)已办理退休手续的;

(七)违反师德师风等职业道德或执业纪律的;

(八)拒绝按照学校规定签订相关协议的;

(九)违反上级部门其他规定的。

2.选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

(二)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第一标准,突出实绩,以质量为导向,注重考察导师政治素质、师德师风、学术水平、育人能力、指导经验和培养条件等方面内容。

(三)坚持分类评价,推行代表性成果评价,完善同行专家评议机制,注重个人评价与团队评价相结合。

3.成果时间范围:2019.1.1-2023.12.31

4.工作安排:

(一)2024年1月30日-2024年2月28日

申请人填写《河北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电子版、纸质版)、《新增学术学位硕士生导师基本信息汇总表》(电子版)、《新增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基本信息汇总表》(电子版)、《新增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表决决议书》(电子版),交到物理科研办公室,同时提交有关佐证材料复印件。

(二)2024年2月29日-2024年3月2日

所属学科对申请人进行评议,学院公示申请人员材料。

(三)2024年3月3日-2024年3月6日

学院学术委员会进行评议推荐,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进行最终审定。

5.申报人员年龄不超过57周岁,原则上至少满足在退休前,能够完成基础学制培养一届研究生的要求。计算年龄、工龄、任职年限的截至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6.申报人员应对申报材料是否真实做出承诺,若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申报研究生导师选聘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参评资格,3年内不得申报,并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4年1月30日

附件:物理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年度考核登记表(2021-2023).xls

附件4:河北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doc

附件5: 2024年河北大学新增学术学位硕士生导师基本信息汇总表.xls

附件6: 2024年河北大学新增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基本信息汇总表.xls

附件7:新增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表决决议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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