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宝鸡市国资委委托社会审计机构参与市属企业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及相关规定,宝鸡市国资委拟选聘社会审计机构参与市属企业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选条件
参选的社会审计机构,应符合《办法》第六条规定,拟派出的工作组人员,近3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行为,在承担有关审计工作中未出现重大审计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同时参选重点企业审计的社会审计机构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近三年参与过不低于同等规模的国有企业审计工作经验;
2.近三年有入选《中注协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百家排名信息》;
3.具备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质。
二、选聘方式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对等匹配”的原则,由各企业分类随机抽签确定社会审计机构。
三、社会审计机构需提交的资料: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执业证书信息;
2.审计工作方案、保证措施及价格预期;
3.拟派出工作组人员简介、资格证书及近三年参与的主要审计项目;
4.对资料真实性、未设限情形、人员投入、信息保密等承诺;
5.其他。
四、时间要求
选聘工作由宝鸡市国资委监督考核科负责解释,有意参选的社会审计机构,请于2023年11月14日(周二)前将相关资料报送至监督考核科。
联系人:贾咪 联系电话:3260437
电子邮箱:3651425@163.com
通信地址:宝鸡市金台区行政大道行政中心一号楼
附件:承诺书
宝鸡市国资委
2023年11月7日
附件:
承 诺 书
本会计师事务所认真阅读了《宝鸡市国资委关于选聘社会审计机构参与市属企业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公告》,特此郑重承诺:
1.完全接受本次审计工作程序、相关要求及时间安排,并在此不可撤销地放弃提出任何异议及索赔权利;
2.所提交一切文件资料真实、准确、有效,如经审查发现所提交资料与事实不符,愿无条件接受贵方做出的处理决定;
3.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相关要求开展审计工作,并保质保量完成审计工作任务;
4.本单位近3年内无违法违规执业行为记录,派出工作组成员无违法违规违纪和行业不良从业记录;
5.审计工作愿意接受审计质量评价;
6.严格遵守保密相关要求和规定。
会计师事务所全称:________(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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