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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蔡林海等同志专业技术岗位聘任的通知

莲都、开发区分局,市局各处室(局)、直属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聘用23名中级和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如下专业技术职务:

一、岗位合并设置的7个事业单位(市土地储备中心、市国土整治中心、市自然资产交易与管理中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档案馆、市地质环境监测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莲都分局综合服务中心、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服务中心)

聘用蔡林海、金滔慧、胡顺红、刘莉、吴艳花同志担任专技七级岗位职务;

聘用吴俊卿、刘传平、廖鹏同志担任专技十级岗位职务。

二、丽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聘用周明霞、梁延玲同志担任专技六级岗位职务;

聘用李艳、陈东海、鄢安娜同志担任专技七级岗位职务;

聘用樊荣、沈洪志同志担任专技八级岗位职务;

聘用占爱、何文静同志担任专技十级岗位职务。

三、丽水市国土空间规划测绘研究院

聘用王唯华同志担任专技五级岗位职务;

聘用魏瑾同志担任专技六级岗位职务;

聘用张越同志担任专技七级岗位职务;

聘用纪颖、蒋忻、林乐鹏同志担任专技十级岗位职务。

以上同志的聘期自2024年1月1日起,其中退休人员的聘期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当月止。

初级专业技术人员由局属事业单位进行聘任,聘期一般为3年。

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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