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荣盾保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盾公司)采用派遣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72名工作人员,派往重庆市荣昌区公安局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详见下图《重庆荣盾保安有限公司派往荣昌区公安局警务辅助岗位工作人员招聘条件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报考条件
1.年龄18至35周岁;
2.学历条件:已取得高中及以上学历,招聘岗位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4.人事档案(或学籍材料)齐全,能在试用期内将档案转移至指定档案存放地点;
5.岗位特殊要求:岗位要求年龄、学历、经历、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匹配)、技能等以各岗位的具体要求为准,详见附件1。年龄计算截至2023年11月24日,如年龄18至35周岁,是指1987年11月25日至2005年11月24日期间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招聘范围: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被判处刑罚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或者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被依法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11.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2.重庆市公安机关在职辅警或从辅警岗位离职不足2年的;
13.截止报名时未取得毕业证的全日制高校在读大学生;
14.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下列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
1.烈士遗属和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
2.在职公安民警配偶;
3.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4.见义勇为人员;
5.公安类或者法学类专业毕业生;
6.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资质和专业技能的人员。
(五)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热爱公安事业,愿意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报考动机不纯、随时可能弃考、不珍惜辅警工作随意离职的,请慎重考虑后再报考。
2.应聘人员应根据本人条件,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要求条件报名。任何时候发现应聘人员条件与岗位要求不符的,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后果由本人自负。
3.应聘人员应确保报考信息真实、准确。如发现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恶意报名、攻击报名系统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4.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且必须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5.应聘人员填报的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
6.应聘人员在招聘任一环节有违规违纪问题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或者录用资格。
7.聘用人员在入职后须在试用期内及时形成或调取个人人事档案,未能完成的,视为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无法转正,将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三、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派遣制,合同期两年,其中实习期6个月(含试用期2个月)。薪酬由基本工资、层级工资、岗位绩效、津补贴构成。试用期满转正后月收入为2800元-3500元(含“五险一金”个人部分)。实习期满正式评定层级后,发放层级工资200-500元/月。年终绩效考核奖2000-2500元(按区公安局辅警考核工作规定执行)。单位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购买商业保险,提供工作餐,每年开展健康体检,并配发服装。
速录速记岗为特殊岗位,符合特岗专业技能要求的,经认定,享受1100-4000元/月的特岗津贴。
四、招聘方式及流程
招聘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各流程具体内容如下: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0日(星期五)至2023年11月24日(星期五)16:00。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0日(星期五)至2023年11月24日(星期五)16:00。
2.报名资料:
(1)应聘人员报名前需自行扫码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在职人员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本人近期1寸蓝底或者红底免冠照片1张(张贴在报名登记表上);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正反面印同一张);
(4)本人户口簿(主页、个人页、增减页复印在一张A4纸)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应聘者具有特长方面相关资料资格认证或重大奖励的,可提供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6)退伍军人需出具退伍证明相关证书及复印件;
(7)学历证明: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最高学历大专及以上的,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登录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点击学籍学历查询-本人查询-注册登录个人账号-查看申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最高学历为高中,无法提供原件的须提交学籍档案(加盖档案所在地机构鲜章);
(8)个人信用信息及个人银行征信报告。应聘人员通过“信用中国(重庆)”网站“联合奖惩”栏“公众查询入口”查询本人信用信息。同时,应到银行打印或者登录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http://www.pbccrc.org.cn)互联网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下载打印个人信用报告。
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报考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者录用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11月27日(星期一)至2023年12月1日(星期五)16:00。
2.资格审查合格者,由荣盾公司通过短信或者公众号“重庆荣盾保安有限公司”公布予以通知;未通过资格审查者,恕不另行通知,所有报考材料恕不退还。
(三)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考试题类型参照国家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招录考试题类型,内容包含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综合基础知识、计算机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等内容,笔试采用百分制,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2.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由荣盾公司公众号“重庆荣盾保安有限公司”公布。
(四)体能测试
1.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4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测人员名单(未达到1:4的岗位参考人员全部进入体能测试)。若最后一名考生的笔试成绩并列,则均进入体能测试。
2.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重庆市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工作实施细则(试用)》等执行。体能测试年龄的计算时间为体能测试当天。
3.体能测试项目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3项,全部达标的为合格,其中1项不达标的为不合格。
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
(1)男子组
(2)女子组
4.体能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能测试结束后即时向考生宣布体能测试结果,体能测试结果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由荣盾公司公众号“重庆荣盾保安有限公司”公布。
5.考生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试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场提出申诉或举报,仲裁小组当场予以处理,未当场提出的不再受理。
(五)专业技能测试
按岗位计划人数1:3比例,在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人员名单(未达到1:3的岗位参考人员全部进入专业技能测试)。若最后一名考生的笔试成绩并列,则均进入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为通过型项目,主要考察考生专业技能是否符合岗位需求。测试结果当场向考生公布,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合格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不合格不能进入下一考试环节。
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面试
1.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2比例,在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未达到1:2的则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若最后一名考生的笔试成绩并列,则均进入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考生适应岗位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顺序现场抽签。面试成绩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按四舍五入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及总成绩由荣盾公司公众号“重庆荣盾保安有限公司”统一公布。
(七)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进入体检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属于本公告第二条第四项情形的人员为第一优先顺序进入体检环节,招聘岗位要求中设定优先条件的为第二优先顺序,其它成绩并列情形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相同时以体测长跑用时短者优先。
体检当日,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原件、1寸近期彩色登记照、黑色签字笔、并自备体检费。考生应着便装参加体检,不得穿制式服装或者特殊样式服装。体检前勿食辛辣油腻食品,体检前一天晚20时后不进食,体检当日不吃早餐、不饮水。
体检基本要求为: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身体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体检项目中除视力根据报考岗位需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外,其余项目均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考察小组实施考察,标准参照重庆市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要求执行,对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日常表现、应聘资格、个人信用情况及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政历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出具考察材料,作出综合评价。家庭成员是指本人的配偶、父母(监护人、直接抚养人)、配偶父母、年满14周岁的子女及未婚兄弟姐妹。主要社会关系指已婚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考察应坚持实地考察原则,实地考察有困难的,可委托被考察对象人事档案管理单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等机构代为考察,出具相应考察情形的材料。若考察不合格(含无法获得考察结论的),不予录用。
(九)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并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
公示期间,对受到投诉且经查实不符合聘用资格的,不予录用;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拟录用人员放弃录用资格或者公示期间发现问题不予录用的情形造成岗位空缺,由荣昌区公安局研究决定是否按相应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十)聘用
经公示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对象,由荣盾公司按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并被派遣到荣昌区公安局辅警岗位工作。被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报考城区片区、城郊片区、盘龙片区、仁义片区、安富片区的考生按本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逐一选择报考岗位内包含的单位。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内应接受岗前培训与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予以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工作期间,用工单位可根据人岗相适的原则,调整警务辅助人员工作岗位,薪酬随岗位变动做相应调整。
五、附则
本公告由荣盾公司负责解释,涉及招聘有关问题可咨询荣盾公司。
咨询电话:023-46780495
联系人:林女士
公司地址:重庆市荣昌区昌州街道金源路3号附2-1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安排、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荣盾公司为本次重庆市荣昌区公安局辅警招聘唯一受托单位,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代招。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原标题:重庆荣盾保安有限公司派往重庆市荣昌区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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