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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乡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招收见习人员的公告

根据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十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实施2023年邢台市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县青年就业见习工作,经中共柏乡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我局审核,市人社局备案,现将招收见习人员情况公告如下:

一、见习人员报名条件:柏乡县户籍、毕业2年内未就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失业青年上岗时不得超过24周岁)。全日制在读或未取得毕业证、名下登记工商营业执照(含吊销)、在企业参保或担任股东高管等职务、正在领取失业金、已参加过青年就业见习以及其它政策不允许参加青年就业见习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见习人员待遇:见习单位按月发放1800元/月的基本生活费,并为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见习期限:10个月。

四、报名时间、方式及录用

就业见习报名工作采取“线上报名+线下资格复核、面试”的形式,复核、面试合格的2024年3月正式上岗。

1、报名时间:2月1日至2月9日。

2、报名方式:

方式1.手机登录河北人社APP,在首页点击“更多服务”,申领就业创业证后,选择“就业创业-创业服务-就业见习岗位申请”,按见习单位全称搜索并选择见习岗位;

方式2.登录河北省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he.12333.gov.cn/#/),点击“个人办事-就业创业-就业服务-见习岗位申请”,搜索见习单位和岗位进行填报。

3、人员复核及面试

报名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复印件一式2份及一寸蓝底照片2张,到县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进行资格复核,合格人员县就业服务中心与见习单位联合组织面试,确定是否录用。

4、单位录用

用人单位与面试合格的见习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缴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五、咨询电话:7722300     7791110                             

2024年1月31日

附:见习单位及岗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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