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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市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及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工作的通知

各区属国有企业:

为做好2023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和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办法》(国资委令第4号)、《关于做好全省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函〔2018〕44号)、《关于建立市人民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温委发〔2018〕54号)、《关于做好市级国有资产报告编制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温政办〔2018〕124号)、《温州市国资委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市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及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工作的通知》(温国资委〔2024〕11号)及国家有关统计法规、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我办制定了2023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表及编制说明,现印发给你单位,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工作组织,提高国有资产统计数据质量

国有资产统计是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重要基础,也是落实区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重要抓手,各企业要提高思想认识,扎实做好2023年度国有资产统计和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工作。

(一)严守法律法规底线,规范会计核算行为。请各集团公司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严格工作规范,督促所属企业严格规范会计行为,遵守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各项规定,规范对各类经济业务事项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指导所属企业全面梳理各级子企业名录,准确界定合并范围,合理计提各类减值准备,如实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

(二)严格落实统计工作,提升数据填报质量。各集团公司要加强下属企业的数据审核,尤其要加强企业户数、树形结构、重点指标、勾稽关系等审核,积极采取公式、查询模板、有效性等审核方式,减少系统性审核漏洞,确保数据质量。要确保报表编报范围及内容完整,填报内容真实,填报方法符合报表编制要求,有关数据按照国家统一的制度规范进行填报,会计数据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进行规范处理。要确保报表相关指标之间、表间相关数据之间、报表数据与计算机录入数据之间保持一致,要分析报表数据年度间重大变动是否合理。要加强对合并范围和抵销事项的审核,对未纳入合并范围及未抵销充分的事项应单独说明。

(三)深化数据成果应用,发挥统计功能作用。各区属国有企业要充分利用国有资产统计数据资源,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深入开展分析、评价、对标等工作,更好发挥企业国有资产统计促进管理提升、管控经营风险等方面的功能作用。要认真撰写本集团(企业)营运情况分析报告,以财务指标和相关统计指标为主要依据,对本年度本集团(企业)的资产质量、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情况进行分析说明,客观反映本集团(企业)运营特点及发展趋势。

(四)注重全面深入细化,撰写相关专项报告。各集团公司要认真撰写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既要坚持从大处着眼,突出重点工作成效与亮点,对服务重大战略、推进重大项目等进行总结梳理,又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强调查研究,认真分析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力求全面客观反映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为企业改革发展、优化布局以及防范化解风险等提供支撑。

二、明确工作范围,实现国有资产统计全覆盖

2023年度国有资产统计的工作范围主要包括国有全资及控股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要确保国有企业名录不重不漏,努力实现国有资产统计工作全覆盖。

三、按时报送国有资产统计报表

1.各区属国有企业于2024年2月25日前将国有资产统计报表报送至区国资办,具体报送内容包括:2023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表数据电子文档;2023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表及编制说明;2023年度企业国有资产营运情况分析报告。集团型企业应当按照会计准则要求编制合并报表。

2.于2024年5月14日前报送2023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

3.通过与产权登记信息核对等方式,认真清理核实集团公司内部企业户数、股权结构、单位性质、管理级次、经营状况,年度国有资产统计与月度快报填报范围一致。

在报表编制、报告撰写和报送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与区国资办财务监督分配科联系,联系电话:88595261。

附件:1.2023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表

2.2023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表编制说明

3.国有资产营运情况分析报告内容提要

4.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内容提要

附件1:2023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表.xls

附件2:2023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表编制说明.doc

附件3:国有资产营运情况分析报告内容提要.doc

附件4: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内容提要.doc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2024年1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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