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宁德市蓝海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名。现就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及计划
1.招聘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服从管理,遵守相关规章制度,有高度的工作责任感。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2.招聘计划:
具体要求如下:
用工 单位 | 招聘 岗位 | 招聘 人数 | 学历 要求 | 年龄 | 性别 | 专业 | 其他要求 |
宁德市蓝海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营销 总监 | 1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18周岁及以上-45周岁及以下 | 不限 | 不限 | 1、具备酒店或其他行业营销管理工作经验5年以上优先; 2、具有较强的市场策划能力及丰富的应变能力,有一定的市场拓展资源; 3、需经常出差,需具备高度的敬业精神,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团队精神和较强的沟通能力。 |
宁德市蓝海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游轮 服务员 | 2 | 中专及以上学历 | 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 | 不限 | 不限 | 1、男性身高175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 2、形象好、气质佳,具备较强的上进心和责任心、有较强的沟通能力,能够吃苦耐劳; 3、工作地点:霞浦。 |
宁德市蓝海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保洁员 | 1 | 初中及以上学历 | 18周岁及以上-55周岁及以下 | 不限 | 不限 | 1、具有相关工作经验优先; 2、具备较强的上进心和责任心,有服务意识、团队协作精神,能够吃苦耐劳; 3、工作地点:霞浦。 |
宁德市蓝海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安保 人员 | 2 | 初中及以上学历 | 18周岁及以上-40周岁及以下 | 不限 | 男 | 1、退伍军人; 2、身高1.75米及以上,具备游泳技能; 3、具有C1及以上驾照,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史; 4、工作地点:宁德/霞浦。(根据工作需要据实安排) |
宁德市蓝海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售检 票员 | 1 | 中专及以上学历 | 18周岁及以上-40周岁及以下 | 不限 | 不限 | 1、具备较强的上进心和责任心、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具有团队协作精神、能够吃苦耐劳; 2、具备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3、工作地点:霞浦。 |
宁德市蓝海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岸上协助人员 | 1 | 无学历要求 | 18周岁及以上-55周岁及以下 | 不限 | 不限 | 1、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具有团队协作精神、能够吃苦耐劳; 2、工作地点:霞浦。 |
二、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4年02月01日至2024年02月20日
报名地点:宁德市联信财富广场B2写字楼305-306(市政府对面建行楼上3楼)
报名电话:0593—8996636
报名微信:19890301386
报名邮箱:ndzlhr@163.com
应聘者应在2024年02月01日至2024年02月20日17:00前,及时提交个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相关证书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一寸证件照,送至报名地点。(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
应聘者应认真阅读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规定,核对本岗位应聘条件;对所提供的资料与应聘岗位条件设置要求是否相符自行判断,提交的应聘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面试
1.面试:应聘者初审合格后,将组织面试考核,择优录取,由宁德市蓝海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根据用工单位的要求和应聘岗位特点,采用公共题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
2.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薪酬待遇及用工方式
1.薪酬待遇:营销总监月薪8000元/月(含个人部分五险、绩效奖金及餐补);游轮服务员月薪4000元/月(含个人部分五险、绩效奖金及餐补);保洁员月薪3500元/月(含个人部分五险、绩效奖金及餐补);安保人员月薪6000元/月(含个人部分五险、绩效奖金及餐补);售检票员月薪4000元/月(含个人部分五险、绩效奖金及餐补);岸上协助人员月薪3500元/月(含个人部分五险、绩效奖金及餐补)
2.用工采用劳务外包方式,由宁德市畅扬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聘用合同。
五、体检、考核及聘用
1.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聘用人员,经体检或政审合格的,由劳务派遣公司办理聘用手续。
2.拟聘用人员若因体验或政审不合格,按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其他事项
1.整个应聘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2.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3.本公告由宁德市蓝海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宁德市蓝海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2024年02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