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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公安交通管理保障服务中心关于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宁波市公安交通管理保障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编外工作人员3名(详见附件1)。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4、年满18周岁;

5、具有拟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7、因违法违纪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辞退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有精神病家族史的;

10、有其他不适合该岗位从业资格情形的。

三、报名流程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程序后择优录取。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 2024年2月20日;

2、报名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81981182(工作时间8:30-17:00); 地址:江北区东昌路98号;

3、报名需携带以下资料:

(1)户口簿复印件(含本人、父母亲、兄弟姐妹、配偶、子女),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 1份;

(2)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在线学籍证明报告一份;

(3)个人信用报告(四大国有银行营业厅可打印或手机 APP 上查询下载打印);

(4)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5)宁波市公安交通管理保障服务中心招工登记表一份(请附上电子版照片);

(6)外地户口需提供居住证明(到实际居住地派出所开具)。

四、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招聘资格。

2.本公告中所称近亲属指本人的父母、兄弟姐妹、配偶、子女。

3.本次招录笔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宁波市公安交通管理保障服务中心编外用工人员面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4.对本公告中相关事项的咨询,可直接拨打招聘联系电话。本公告由宁波市公安交通管理保障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宁波市公安交通管理保障服务中心

2024年2月5日

附件1:宁波市公安交通管理保障服务中心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xlsx

附件2:宁波市公安交通管理保障服务中心招工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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