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检察机关2023年面向下级检察院遴选检察官公告》的有关规定,经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确定苏冰琳等2名同志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拟遴选人员、莫贤丽同志为南宁市人民检察院拟遴选人员、黄晶晶等2名同志为桂林市人民检察院拟遴选人员、黄俊君同志为梧州市人民检察院拟遴选人员、何秋桦同志为钦州市人民检察院拟遴选人员、刘清泉同志为贵港市人民检察院拟遴选人员、刘丽杏等2名同志为玉林市人民检察院拟遴选人员,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4年2月8日至2月20日。如对拟遴选人员的资格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24年2月20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邮寄以邮戳时间为准)。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邮寄(送达)地址:广西南宁市凤翔路3号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邮编:530028
监督电话:0771-5506414
附件:广西检察机关2023年面向下级检察院遴选检察官拟遴选人员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2024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