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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山东省省级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网上报名须知

一、职位查询

各招录机关的招录人数、具体职位、考试类别、报考资格条件等,详见招录职位表和有关部门发布的招录简章。报考者可通过“灯塔-党建在线”网络平台(https://www.dtdjzx.gov.cn/)和“灯塔-党建在线”手机APP的“录用公务员”专栏查询。

对招录职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基层工作经历,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招录机关的咨询电话可以通过招录职位表查询。

二、网上报名

请使用电脑进行网上报名,可以通过“灯塔-党建在线”网络平台“录用公务员”专栏报名,也可以直接登录2024年度山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平台(https://gwy.sdrsks.org.cn/skbm2024.html)报名。请不要使用手机APP、微信小程序直接打开报名系统。

参考往年情况,报名初始阶段人数较少,资格审核速度较快,报名最后一天尤其是最后两小时报名集中,届时资格审核速度将有所下降。建议报考者合理安排报名时间,根据本人的专业、意愿和职业规划等尽早报名,尽量在网速较快的环境报名,尽量避免后期集中报名,以免错失报名机会。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提交报名申请。报考者可在2023年11月10日9:00至11月13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平台,提交报名申请。

1.进入报名系统后,必须先进行系统注册,设置登录名和密码。姓名、证件号码一经注册,不得修改。请报考者务必准确填写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妥善保管登录名和密码,以防他人盗用影响报名和考试。

2.上传照片前,必须先下载报名平台中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按照工具使用说明对本人电子照片进行处理、保存。上传的电子照片必须是经处理后的照片。电子照片须为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并且与面试前资格复审时提供的照片为同一底版。照片一经注册,不得修改,请慎重选择。上传照片不得体现个人信息或者职业特点,如穿警服的证件照等。

3.报考者完成注册、上传照片后,根据系统提示依次进行阅读报名须知和诚信承诺书、填写报名信息、选择职位、报名信息确认的操作后,进入待审核状态,等待单位初审。

4.报名时,报考者要仔细阅读网上报名系统有关要求和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能够体现报考职位的要求。因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网上报名的,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5.网上报名系统的表项中未能涵盖报考职位所要求的报考资格条件的,务必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未在“备注栏”中注明的,视同不符合相应条件。其中,职位要求资格(资质)证书的,应当注明取得证书的级别、编号和取得时间。家庭成员及其主要社会关系,必须按要求填写全部人员详细信息。学习和工作经历,必须从高中阶段开始填写,待业经历也须填写,个人经历时间不得间断。学生兼职和社会实践不填写。

6.为确保报名资料提交成功,加快报名速度,建议报考者在网上报名前,先将需要填写的内容用记事本编辑录入。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时,将已准备好的资料一一粘贴到网页中即可。

7.为防止他人修改报考者的个人资料,报考者注册或登录完毕后,必须退出系统并关闭浏览器。

(二)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可于2023年11月10日11:00至11月14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在2023年11月13日16:00以前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可以改报其他职位。其中,招录机关要求补充信息的,应当及时完整地补充报名信息。2023年11月13日16:00后不能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不能改报其他职位。

(三)报名确认。招录机关于2023年11月14日16:00前完成资格初审工作。报考者通过资格初审后,应于2023年11月10日11:00至11月15日16:00登录报名平台进行网上缴费确认。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确认手续的,视作放弃报考资格。

(四)网上打印报名资料和准考证。缴费确认后,报考者应及时打印《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打印并签署《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以上材料在面试前资格复审时提供),并于2023年12月5日9︰00至12月10日14︰3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报考者应将笔试准考证保存到公示拟录用人员环节。

三、减免考务费办理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在报名系统完成报名信息填报并通过资格初审后,点击“网上缴费”中的“减免费用申请”,并于2023年11月14日18:00前按照系统提示上传减免材料。

减免考务费所需材料包括:

(1)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

(2)本人身份证。

报考者减免申请提交后,请于2023年11月15日12:00前登录报名系统查看个人报考状态。减免申请通过后,个人报考状态将显示为“完成”。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提交减免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四、报名咨询

(一)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资格初审情况,请直接咨询各招录机关,咨询电话请到职位表中查询。

(二)报名中的常见问题解答,请从报名平台首页中的“常见问题”专栏查看。

(三)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531-12333(听到语音提示后,直接拨“#”号键进入人工服务)

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531-88920253

咨询时间:2023年11月9日至11月15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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