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湖北科技学院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湖科党发〔2017〕35号)和《湖北科技学院高层次人才管理办法》(湖科人〔2017〕21号)文件精神,经业务考核、面试、体检及心理测试等环节,2023年学校拟安置高层次人才配偶2名,现予以公示,名单如下:
序号 | 博士姓名 | 配偶姓名 | 配偶学历 | 配偶安置单位 | 备注 |
1 | 余维 | 聂小英 | 硕士 | 师范学院、教育学院 | |
2 | 李泽平 | 梅丽红 | 硕士 | 党委组织人事部、党委教师工作部、党校 |
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2023年11月3日至2023年11月13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学校纪委监察处、人事处反映。纪委监察处电话:0715-8338002;人事处电话:0715-8338007。
湖北科技学院党委组织人事部
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