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校工作需要,现拟招聘语文临聘教师1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职位:语文老师。
二、应聘期限:2023学年第二学期(2024年2月15日--2024年7月15日)。
三、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教育事业。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反师德师风规定的言行,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
(四)身体及心理健康,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和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其中:应聘教师岗位应具有满足招聘岗位学段和学科相应要求的教师资格证。
四、待遇:按花都区临聘教师待遇标准执行。
五、应聘方式:由学校择优录取,报名者通过我校面试即可签订临聘合同,表现优秀者可续聘。学校可提供住宿。
六、报名安排:自即日起请将个人报名表、简历、学历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等发到学校邮箱hdclxxx@163.com,咨询电话:13711141645,联系人:李老师。
七、未尽事宜由学校与应聘者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