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成都市气象技术保障中心(成都市气象局天府新区分局)(以下简称“天府新区气象分局”)委托,成都天府新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派遣至天府新区气象分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人工影响天气综合业务岗1名
二、招聘报考条件
(一)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符合招录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聘资格条件中涉及时间期限的,一律计算至2023年11月7日。
(二)报考具体条件:
1.年龄:40周岁以下
2.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
3.专业:不限
4.有从事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经历者或退伍军人优先
5.持有C2及以上驾照
6.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残疾、重听、口吃、色盲和慢性传染病;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党籍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
7.其他不适宜相关工作情形的。
(四)岗位职责:
1.开展人工影响天气在岗值守和日常业务训练,作业点内务管理;
2.使用火箭、高炮或其他装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3.开展人工影响天气火箭、高炮等作业装备和通信等系统的日常维护;
4.开展应急气象服务工作;
5.完成其他交办的工作。
(五)工作地点:
天府新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点
三、招聘程序
(一)简历投递
通过招聘门户网站进行网上简历投递。
报名起止时间:2023年11月8日10:00至2023年11月12日17:00。
投递链接:https://cdtfhr.zhiye.com/intern?p=3^63#jlt
采用简历导入方式申请职位的,提交前务必仔细检查各项信息是否完整、准确,导入过程中出现信息缺失、错误的后果自负。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者应对本人填报信息、提供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性负责,在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三)综合测试
1.履历评价。对候选人工作经历、学历专业、绩效表现等进行职位匹配度定量和定性评价,对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候选人择优开展综合能力考评。
2.综合能力考评。采取“职业素质测评+面试”的方式进行。
(四)复试考察
对通过综合测评的候选人通知进入复试,进一步考察候选人的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
(五)入职体检
对通过资格审查、综合测试、复试考察的候选人确定为拟聘人员,进行入职体检。
四、聘用与薪酬待遇
(一)聘任管理。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被发现有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等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薪酬待遇。社保、住房公积金、福利待遇等按照天府新区气象局相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
(一)应聘者提供虚假学历、履历等材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自负,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二)因报考者体检不合格、提供虚假材料、自动放弃、试用期未通过等情况出现的缺额,招录单位可酌情递补。
(三)天府新区气象局委托成都天府新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开展招聘工作,并对招聘相关流程负责解释。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咨询电话:028-80205179
成都天府新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