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落实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进程,规范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一步提升公共卫生工作,根据《兰州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质增效活动安排的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中心服务辖区人口实际,现拟公开招聘乡村医生数名
一、公开选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恪尽职守;具有符合选拔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等各项素质;身体健康;近三年来未发生二级以上医疗事故、未违反党风廉政建设和国家卫健委关于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等行为。
(二)具体条件
(1)报名人员的学历、执业资格是指报名之日前已取得国家认可的正式毕业学历和执业资格等相应资格证书。
(2)年龄男性在40周岁(含40周岁)以下、女性在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20日),身体健康,医学相关类临床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中等专业学历人员有基层公共卫生工作经验者可以放宽条件),持有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医师资格证或医学类其他资格证,具备一定的电脑操作能力。
若岗位应聘不足可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乡村医生甘肃省乡村医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甘政办发〔2020〕123号)文件适当放宽政策。
三、公开选聘范围条件及程序
(一)报名
1.网上报名:网上报名人员将个人简历及相关证件材料投入电子邮箱867713699@qq.com,咨询电话0931-6420752。
2.现场报名:携带报名所需资料至栖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兰州新区珠江大道1369号,新区社会福利院旁边)报名。
报名所需材料:①乡村医生招聘报名表;②个人简历;③身份证扫描件;④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扫描件。⑤其他技能及荣誉证件(非必须)。
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二选一即可,切勿重复报名。
(二)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对报名者报名材料进行审核,按照报名者提供的相关材料,对其专业素养和工作业绩进行初步研判,择优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三)面试结束后进行笔试
面试结束后,进行笔试,主要考察报名人员对相关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第三版)项目的了解情况。
(四)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根据面试及笔试成绩确定初步人选,并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复核,对提供资料与报名信息不符,或伪造相关证件资料的报名人员,取消招聘资格,复审产生的空缺依据面试、考试情况依次递补。
(五)体检
按照面试和资格复审结果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办理聘用手续
通过体检和资格复审的拟聘用人员,由我中心办理聘用手续,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按相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统一实行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待遇。